平安保险|高薪不能代替社会保险
厦门保险业务|平安保险厦门公司|医疗健康保险|分红保险|意外保险|少儿保险|定期和终身保险|两全保险|养老保险|万能险
厦门汽车保险业务|机动车辆保险|平安车辆保险 厦门产险业务|财产保险|火灾保险|工程险|货运险|机动车辆保险|住房保险|责任险
厦门团体保险业务|平安团险|养老金保险|医疗健康保险|医疗保险|意外保险|普通寿险|综合保险|团体寿险产品
平安保险|优秀代理人
|专业保险顾问
保险常识 保险知识
机动车辆保险
财产保险
团体保险
您的当前位置:保险 -> 保险常识/保险知识
高薪不能代替社会保险
工作以后,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,每月从工资中拿出一千元,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。这样一来,他在这家公司工作,到也觉得很踏实。
几个月后,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,产生了分歧,被董事长炒了“鱿鱼”。赵博士不服。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。
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,赵博士同时又提出了公司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,他认为,这也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。但公司董事长抗辩道:“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,是事先跟你讲好的。你要是不同意,当时可以不干嘛。你既然干了,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,你现在无权反悔,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保险了吗?”
公司是否有权不为赵博士缴纳社会保险?
《劳动法》中规定:“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,建立社会保险制度,设立社会保险基金,使劳动者在年老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。”《劳动法》规定的这种社会保险,不同于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,主要区别在于:1、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,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,但后者却不是;2、前者是强制性的,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,而后者是自愿性的,即是否参加,完全凭企业或劳动者自愿。所以,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养老保险,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。 另外,《劳动法》第七十二条中规定: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会保险费。”这说明,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,也是劳动者的义务,因此,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。
可以看出,该外商公司以高薪来取代职工的养老保险,是违反法律规定的。它不光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,还应该同时缴纳失业、大病医疗等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。
版权所有©2000-2002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或摘编,违者必究!Copyright(c)2001 PING AN INSURANCE (GROUP) COMPANY OF CHINA ,LTD. All Rights Reserved
友情连接:厦门保险|平安保险公司,厦门保险|平安保险公司,厦门保险|平安保险公司,厦门保险|平安保险公司,网络监控软件
北京平安保险公司,上海平安保险公司,广州平安保险公司,深圳平安保险公司,杭州平安保险公司,平安保险|优秀代理人|专业保险顾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