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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保险|投保人拥有的十项权利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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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人拥有的十项权利

 

你作为一个投保人,是否知道自己拥有的十项权利?

 当业务员拜访你时,你有权要求业务员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。

 你有权要求业务员依据保险条款如实讲解险种的有关内容。当你决定投保时,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。

 在填写保单时,你必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;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署
  (少儿险除外)。

 当你付款时,业务员必须当场开具保险费暂收收据,并在此收据上签署姓名和业务员代码;也可要求
  业务员带你到保险公司付款。

 投保一个月后,你如果未收到正式保险单,请向保险公司查询。收到保险单后,应当场审核,如发现
  错漏之处,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更正。

 投保后一定期限内,享有合同撤回请求权,具体情况视各公司规定而定。

 如因为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导致居住地发生变迁,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,申请办理迁移,以确保能享
  有持续有服务。

 对于退保、减保可能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,请在投保时予以关注。

 保险事故发生后,请参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,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。

 对投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意见,可向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咨询、反映或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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