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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平安,就是我的责任! 愿天下好人,都一生平安!
养老金保险
产品特色 年金给付,养老无忧、身故给付、恩泽眷属
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,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: 一、生存保险金: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的保单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按约定方式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。 1、 选择一次性领取方式者,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后保险责任终止。 2、 选择按年或按月领取方式者,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,并保证给付十年。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身故,本公司继续给付至保证期间届满时为止,保险责任终止;如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后仍生存,本公司继续给付身故保险金直至其身故,保险责任终止。 二、身故保险金: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,本公司按其所缴保费的1.25倍(不记利息)给付"身故保险金",保险责任终止。
举例 假设今有一员工,男,38岁,趸缴1000元保费,到60岁时他可以趸领1590.64元,月领8.50元。如果被保险人在60岁之前死亡,则身故保险金为12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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