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寿险|平安养老金附加终身保险
厦门团体保险业务|平安团险|养老金保险|医疗健康保险|医疗保险|意外保险|普通寿险|综合保险|团体寿险产品
厦门产险业务|财产保险|火灾保险|工程险|货运险|机动车辆保险|住房保险|责任险 厦门车险业务|机动车辆保险|平安车辆保险
厦门保险业务|平安保险厦门公司|医疗健康保险|分红保险|意外保险|少儿保险|定期和终身保险|两全保险|养老保险|万能险
机动车辆保险
财产保险
团体保险
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(万能型)|平安万能险
常青树、无忧果、富贵竹分红健康险
厦门平安保险公司
平安人寿保险厦门公司
团险产品介绍
您的平安,就是我的责任! 愿天下好人,都一生平安!
普通寿险
平安养老金附加终身保险(644) 产品特色 身故给付、转移风险、保障全面、恩泽眷属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,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: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,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%给付"身故保险金",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,保险责任终止。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,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"身故保险金",保险责任终止。 举例 假设今有一员工,男,38岁,趸缴443.67元保费,如果他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,则本公司将支付人民币553.67(1000*0.1+443.67)元。如果是因意外身故或一年后因疾病死亡,则公司将支付人民币1000元。
产品特色 身故给付、转移风险、保障全面、恩泽眷属
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,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: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,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%给付"身故保险金",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,保险责任终止。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,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"身故保险金",保险责任终止。
举例 假设今有一员工,男,38岁,趸缴443.67元保费,如果他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,则本公司将支付人民币553.67(1000*0.1+443.67)元。如果是因意外身故或一年后因疾病死亡,则公司将支付人民币1000元。
友情连接:厦门保险|平安保险公司,厦门保险|平安保险公司,厦门保险|平安保险公司,厦门保险|平安保险公司,网络监控软件
北京平安保险公司,上海平安保险公司,广州平安保险公司,深圳平安保险公司,杭州平安保险公司,平安保险|优秀代理人|专业保险顾问
版权所有©2000-2002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或摘编,违者必究!Copyright(c)2001 PING AN INSURANCE (GROUP) COMPANY OF CHINA ,LTD. All Rights Reserved